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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民法典 江苏出台首个省级层面专门性文件

江苏出台首个省级层面专门性文件
2020-11-04 12:45 来源: 编辑:现代快报 浏览量:0

(记者 刘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百姓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与各行各业的发展息息相关。2020 年 10 月 10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印发了《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江苏省政府系统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总体要求和基本任务等。11 月 3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邀请相关方面负责人解读《意见》。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意见》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出台的政府贯彻实施民法典的专门性文件。

专家讨论、意见征集,《意见》经反复打磨后印发

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称,今年 6 月 1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要求司法厅牵头负责提出政府系统实施民法典的意见。司法厅经过广泛调研,拟制了《意见》草案后,组织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河海大学等高校民法、行政法专家对《意见》草案进行详尽论证。8 月至 9 月,司法厅先后两次征求了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的意见建议,对《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在经过合法性审查后,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意见》坚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大局下谋划设计政府系统实施民法典的总体部署和具体举措,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首先,《意见》明确政府系统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总体要求,包括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民法典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法律基石,阐明出台的目的是推动各地各部门进一步认识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从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框定公权和私权的边界出发,《意见》明确提出要切实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切实加强公民民事权利的行政保护和行政救济,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其次,《意见》明确江苏政府系统要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加强相关配套制度供给、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政府诚信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广泛持久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这八项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基本任务。

此外,《意见》明确江苏政府系统贯彻实施民法典的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培训学习、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理论研究和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配套措施和具体要求,为民法典贯彻实施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各项任务,要推动政府机关全员学习掌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本质特征,把民法典贯彻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出台政府贯彻实施民法典的专门性文件,江苏省是全国第一

柳玉祥称,《意见》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出台的政府贯彻实施民法典的专门性文件,在归纳总结江苏省政府系统执行实施民事法律制度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率先以政府名义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基本任务。

《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是法治建设领域的一件大事,是当前全面依法治省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除了着力维护法治统一、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唱好 " 普法 " 重头戏、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等,还要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等法律专业机构作用,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职能作用,推动准确适用民法典,帮助群众更好实现和维护权益,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水平。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载体,建立民法典维护群众和企业权益的有效机制,积极研发公民和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加强法律援助等工作,使群众在每一次法律服务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江苏已有律师 34566 人,律师事务所达 2153 家,人数和律所数均位居全国前列。2020 年上半年,全省律师共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23.9 万件,律师参与信访、调解等公益法律服务 4.6 万余件。因此,法律专业机构、人员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意见》还要求,江苏司法机关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在社会合作交往中,难免会出现各种矛盾纠纷,出现一些不愉快,其中,人与人之间的民事纠纷最为多发易发。因此,如何第一时间预防、化解这些民事纠纷,是政府贯彻实施民法典必须要面对的现实问题。

目前,有明确法律依据的非诉纠纷解决方式主要有 7 种: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公证、仲裁、律师调解。2019 年 5 月,江苏省司法厅会同省高院启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打造 " 三大中心 ",构建 " 四大平台 ",建立 " 四项机制 ",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化解体系。

其中," 三大中心 ",包括线下 + 线上的 " 非诉分流中心 ",承担非诉纠纷接待、指引、受理、分流等功能;分调 + 联调的 " 非诉办理中心 ",在行政机关、专门机构、行业组织依法设立非诉办理平台及网点;共建 + 共享的 " 非诉数据中心 " 对矛盾纠纷风险实行分等级研判、预警和处置。" 四大平台 ",即家事、商事、行政、民事纠纷化解 " 四大平台 ",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分类处置、高效化解。" 四项机制 ",建立 " 接案、研判、流转 " 为一体的案件分流机制," 联动 + 补强 " 的协同化解机制,诉与非诉有机衔接的融通机制,以及双向评价的督促考核机制。

目前,江苏省已建立 13 个设区市非诉服务中心及 25 个分中心、98 个县(市、区)非诉服务中心及 198 个分中心,乡镇(街道)全部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实现市县乡三级平台全覆盖。1 至 9 月份,全省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 106.2 万件,98.73% 的纠纷实现 " 不上交 "。(江苏省司法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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