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讯快评丨积极响应带头遏止食品浪费
积极响应带头遏止食品浪费
点了一桌菜,剩下一大半,结果全扔了。食客们请注意,今后下馆子点餐不要太任性!22日,反食品浪费法草案首次亮相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草案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草案还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应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等。(12月22日,中国青年网)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生产粮食是一个周期比较长的活儿,从种籽的生产,在田间地头的播种、施肥、灌溉、除草、收割,再到加工房、仓库、餐桌,都耗费人力物力,也就是说种粮食也是个辛苦的活儿。而我国的耕地面积有限,虽然单产有所提高、灌溉条件有所改善,但粮食产量也是有限的,即便是今年粮食产量达到13390亿斤,粮食丰收了,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除去畜牧业、轻工业之用,算在每个人头上也不算高,每年还需要从国外进口一些粮食,在这种情况下,粮食根本不能浪费。
有人说过:“浪费就是犯罪。”但是餐饮浪费的情形是比较严重的,据测算,我国城市餐饮业仅餐桌食物浪费量就在1700万吨至1800万吨之间,相当于3000万人至5000万人一年的食物量,浪费率达到惊人的11.7%,甚至学生餐盒有三分之一的食物被倒掉。粮宝贵的社会财富,浪费一颗就少一颗,浪费的是钱财,浪费一分就少一分,浪费一盘就少很多元,即便是再殷实的家底,也经不起反反复复的折腾。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餐厅浪费是一件危险的事情。为此,中央一再呼吁节约用餐非常必要,意义非常重大。
“俭则约,约则百善俱兴;侈则肆,肆则百恶俱纵。”从面上来看,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奢靡享乐之风基本刹住了,餐饮浪费有所收敛,但效果并不特别明显。从现实中来说,无论是干部队伍还是人民群众,在吃喝方面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现象,还随时发生,通过暗访发现,不少人点菜图面子,盘数多到离谱,最后很大一部分被浪费掉了,餐饮浪费行为让人痛心,我们党员干部应该及时反省。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法治社会最重要的就是制定一部条款明晰、惩戒有力的法律法规,以更有力地约束人们的言行,对于食品浪费,道德约束不太管用,出台一部法律最为紧要。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反食品浪费法草案,草案共32条,主要针对实践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餐饮环节为切入点,突出食品消费、销售环节反浪费、促节约、严管控,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在年底亮相非常及时。
即将出台的反食品浪费法,对于国家社会、党员干部、社会公众来说都具有重要约束意义,一则,反食品浪费法从法的层面杜绝餐饮浪费,为国家节约财富、规避粮食风险、避免粮食危机、国际上不受制于人提供了法律支撑,让国家发展行稳致远;二则,党政机关管理更加规范,2014年实施的《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针对公务接待和机关食堂,其力度不够,而反食品浪费法从法的高度更加严厉制止奢靡浪费,足以让所有公职人员引起高度警觉,从守法的角度节约用餐;三则,此前对民众的餐饮节约仅仅是从道德层面而言,没有严厉处理的措施,没有达到法的高度,对于奢侈惯了的群众来说,根本不起作用,有的反倒还多点菜炫耀富贵,反食品浪费法则从道德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对食品生产者、消费者都有严格的约束、惩戒措施,给全社会反奢侈浪费提供了强力抓手。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严格地实施,以良法推动善治。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得到通过,实施只待朝夕,这是我们乐于预见的事情。制止“舌尖上的浪费”,是事关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有了明确的法律法规,党员干部更要率先响应,要深刻领会条款内容,全面遵守法律规定,主动执行法律要求,做模范守法的表率;要大力宣传好这部良法,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养成公众良好的节约习惯,让餐饮节约成为常态。(杜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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