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法院新收各类破产案件6625件
江苏法院新收各类破产案件6625件
(记者 顾元森 陈子秋)2月22日,江苏高院通报了2020年破产审判工作的相关情况。2020年,全省法院新收各类企业破产案件6625件,同比增长99.55%。其中,新收实质进入破产审理程序的企业破产案件2621件,同比增长134.86%。新收各类强制清算案件610件,同比增长91.22%。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0年,江苏全省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新收案件数量最多的地区为苏州,共收案490件。泰州、无锡、南京等地新收案件数在300件以上,淮安、宿迁、徐州等地新收案件数在200件以上。无锡、常州、镇江、泰州、南通、盐城、淮安、宿迁等地新收案件数量翻倍,其中泰州、常州、淮安增幅分别达822.50%、672.00%、239.74%。
全省法院办理各类破产案件的效率大幅提升。2020年,全省法院审结各类企业破产案件6227件,同比增长115.54%。其中,审结实质进入破产审理程序的企业破产案件2267件,同比增长148.57%。审结各类强制清算案件 590件,同比增长110.71%。全省法院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结案率为69.62%,破产审判逐步实现收结案动态良性循环。
据了解,在江苏法院坚持的“多重整救治、少破产清算”原则下,一批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通过重整、和解获得新生,如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江苏苏醇酒业有限公司、南京爱德置业有限公司、无锡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江苏磐宇科技有限公司、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中机环建集团有限公司、宁工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记者了解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江苏法院将继续下大力气畅通企业破产退出通道,健全完善执行转破产工作机制,强化破产案件审限管理,加大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清理力度,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切实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充分发挥破产制度挽救功能,加大企业救治力度,依法稳妥做好大型企业债务化解工作,综合运用重整、和解、预重整等手段积极推动企业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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