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 服务社会 发掘真相 传播价值 感谢您浏览江苏苏讯网。 欢迎投稿:邮箱724922822@qq.com 客服电话:025-86163400 18061633398

长三角示范区迎来17条发展“硬”举措

长三角示范区迎来17条发展“硬”举措
2021-08-06 16:50 来源: 编辑:中国江苏网 浏览量:0

(记者 许海燕) 8月5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17条举措,明确从加快制度集成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夯实质量基础设施、提升企业服务能级等4方面支持长三角示范区建设。

长三角示范区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意见》明确,支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允许示范区内的企业在同一登记管辖区域内实行“一照多址”,制定示范区统一的禁限用名称字号使用规则,共享共建禁限用名称字号数据库,建立覆盖企业准入、业务开展、清算退出全生命周期的便利化服务监管制度。支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委托两区一县市场监管局行使药品批发许可、化妆品生产许可、特种设备许可等审批权。

长三角示范区内还将推动统一信用制度建设,统一涉企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标准,逐步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人员相关信息目录,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创新,推进示范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智慧厨房建设、网络订餐监管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探索对小餐饮店、小食杂店轻微违法行为实行简易处罚程序。对妨碍公平竞争,政府关注、紧贴民生的违法行为,示范区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此外,《意见》提出支持两区一县质量强区(县)建设,支持更多高能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入驻,在培育推荐“上海品牌”“江苏精品”“品字标浙江制造”上给予政策指导。打造长三角绿色认证先行区,在绿色建材、快递包装、新能源汽车、纺织品、健康家居、电线电缆、纸制品等领域先行联合开展绿色产品认证。

原文地址:http://jsnews.jschina.com.cn/jsyw/202108/t20210806_2829722.shtml
江苏苏讯网客服:025-86163400
【责任编辑:陆超】

江苏苏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江苏苏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本网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稿费或要求直接删除,请致电025-86163400 ,联系邮箱:7249228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