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讯快评丨“公摊伤民”引爆舆论 取消“公摊”何时成真
“公摊伤民”引爆舆论 取消“公摊”何
短短一天,法制日报微博账号关于此话题阅读量已达到2.8亿人次,关于公摊存废问题网友存在一边倒现象。学术界、社会界就该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公摊面积”评论场上存在两种相左的意见:绝大多数网友认为“公摊伤民”应该废除,公摊面积直接关系到购房者的购房成本和物业费成本,和一些房企变相借公摊来降低建造成本等有最直接的关联。尤其是一些无良开发商,打政策擦边球,最大限度地设定公摊面积降低成本,或者重复设置公摊面积,购房者苦不堪言。部分网友不主张取消或者反对目前取消公摊面积的行为,因为我们的居住环境必然有公共环境,公共环境的建设成本、管理成本不能由开发商买单。这两种相对极端的舆论观点,要想实现恐怕不易。
我国现行的“公摊”制度源于香港,是香港房地产发展特殊时期推行的临时性销售措施,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该项制度最终取消。目前,世界上只有极少数国家还有此项制度。近几年来,以中央主流媒体、政协委员等为代表的团体或个人取消“公摊”的呼声日益强烈。其理由是:要让老百姓消费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让所有的消费都看得见、摸得着。
纵观国内外现状,取消“公摊”成为大势所趋。尤其是各种频发的“公摊乱象”严重影响到房地产经济的持续发展,开放商以各种理由实现“公摊”最大化,购房者无形中成了待薅的羊。由“公摊面积”也引发了消费纠纷、物业管理矛盾等社会问题。而这种制度一直存在至今,根源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亟需一项系统性的法律法规来解决这一问题。
目前,仅仅《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这一部门规章制度涉及“公摊面积”销售方式,尚没有明确的法律来规范这一行为,无法解决市场经济发展中房地产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长期以来,存在即是合理的谬论一直成为开发商搪塞弱势一方的理由,缺少上阶法律保障购房者的消费权益。因此,取消“公摊”何时成真,应从法律层面加以规范,层层落实,从根本上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刘婷婷)
江苏苏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江苏苏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本网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稿费或要求直接删除,请致电025-86163400 ,联系邮箱:7249228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