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讯快评丨切实把干部“能下”落实到位
切实把干部“能下”落实到位
10月17日下午,党的二十大新闻中心举行记者招待会。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徐启方介绍,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吏的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励广大干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具有重要意义。并回答了干部能“下”的7种渠道,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15种情形,推进领导干部能下的6个方面重点措施。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深刻学习领悟讲话精神,切实把《规定》落实到位。
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采取有力措施,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推动干部队伍的整体面貌有了很大改观。然而,没有急难险重任务的时候,大家都在处理日常性的工作,作风好坏、能力大小不易识别。有的干部嘴上功夫厉害,会来事,即使“做功”不够,或许也能蒙混过关,博得虚名。因此,推进干部“能下”,需要坚持不懈、久久为功,要坚持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在实战考验中辨别高下、区分优劣。
改进考评,让“下”客观公正。《规定》聚焦突出问题,列出政治表现、理想信念等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情形。明确了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和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组织调整等7种渠道。采取了6个方面重点措施,进一步优化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有关核实认定和调整程序、完善有关调整安排方式。根据一贯表现和工作需要区分“下”的干部去向,让干部下的合理、下的服气,让执行者有底气、更硬气,进一步提高可操作性。
严把尺度,实现能上能下双向贯通。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把准尺度,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明确评定标准,细化完善干部不宜担任现职的具体情形、调整程序、调整方式等,从政治、实绩、口碑、考核、廉政等维度综合评价干部,作为上下的重要参考依据。要加大力度,坚持照章办事,公平公正,对发现问题实行责任倒查并强化责任追究,对不胜任、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对违纪违法应当免职的干部予以免职,以“铁”的力度打消“做太平官”的想法。要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下”的干部摆正思想、平和心态,对在新岗位表现突出、实绩良好的干部也可按规定程序重新提拔使用,实现能上能下双向贯通。(乔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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