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讯快评丨勿让“白天清官”大行其道
勿让“白天清官”大行其道
据网络报道,一名叫王某征的山东泰安干部,因工作表现出色,24岁就成为副科级干部,以后更是通过自身努力,一步步成长为区委一把手,并有5年时间里长期担任城建投资公司董事长和兼任县长,为当地改革发展作出了贡献,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感,其廉洁清正形象得到了老百姓的称赞,不得不说,如果沿着这一条路走下去,一定是一名好官。
不过,这样的好势头、好形象并没有保持下去,王某征在获得权力地位以后,白天表现很好,在夜晚却频繁出入高档场所,并与富商们纵情享乐,与商人勾肩搭背,敛财千万,包括获取的多套房产,他还迷恋金钱美色,与多名情人纠缠不清,最终东窗事发成为一名“小老虎级别”的“阶下囚”,美好的仕途戛然而止,到了即将退休的年龄,却只能在狱中度日,早年的奋斗成为“竹篮子打水一场空”的黄粱一梦。
“清官”是对清廉如水的公职人员的美誉,古代的包拯、于成龙等人都是人们耳熟能详的“清官”,他们有一个特征就是自始至终都保持了清廉的特征,面对诱惑不动心,面对利益不伸手,面对亲朋不徇私,面对规则不动摇,面对人前人后都一致,这样的“清官”无论白天和黑夜都是至为清廉,是“全天候清官”,值得推崇和弘扬。
而王某征这种“白天型清官”,白天给人一种勤政廉政的好形象,在夜晚就秒变成了另外一幅嘴脸,道德底裤被自己褪去,法纪意识成为一片空白,自甘堕落为商人们围猎的“猎物”,在黑夜里捞得盆满钵满,貌似红白两道“通吃”,但却活成了人民群众的样子,这样的现象,行为人“落马”是迟早的事。
客观上来说,党纪国法是非常严的,如同一条条“高压线”在每个人的头上高悬,虽然很多时候并不直接“电”人,但一“电”人的后果就是“电死”“社死”。劣行就像在垒砖,劣行越多,砖头就垒的高,制造劣行的人如同站在砖上,无论是白天垒砖,还是晚上垒砖头,当垒积到一定程度,人就达到了伸头伸手可以触摸“高压线”的高度,触电是迟早的事情。
事实证明,那些只在白天做奋发有为、勤奋好学、声色俱厉的“清官”是不够的,那只是沽名钓誉、另有所图的“投机者”“两面三刀客”而已,唯有做“全天候”的“清官”,才是真正的名副其实的“清官”“好官”,也是群众的所期所盼。
过去有一种社会现象叫做:“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这是离婚率居高不下的道德败坏恶果。像王某征这种“白天清官”的现象,可以从擦边球的角度理解为:“官人有权容易变坏,官人变坏就有钱”,根子也在于道德败坏,进而一步步导致了为填满欲壑而“落马”。
从社会危害性来说,两面三刀的虚伪“清官”要比抢劫手机的罪行还要严重,对国家造成的损伤还要巨大,社会影响力还要负面,因此杜绝“伪清廉”“假清官”现象也是一项重要任务。要说措施,不外乎就是加强道德建设、加强法治建设、加强官德建设、加强执纪监督、加强问责追责、加强警示教育、加强制度建设等等。但由于涉及的部厅处科股级人员众多,还得一步步做实工作,全天候管好公职人员,彻底遏止“白天清官”的“伪清官”现象。(杜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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