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讯快评丨“宽严相济”推动社会文明和谐
12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的制发背景、主要内容,以及检察机关全面深化改革的亮点举措。(2024-12-05,极目新闻 )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法律,向来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国家有序运行的关键所在。2024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通报的《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彰显出诸多亮点举措,而其中宽严相济这一理念的贯彻,正犹如一把精巧的钥匙,开启着推动社会文明和谐的大门。
宽严相济之“宽”,是法律柔情的体现,蕴含着“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气度。在面对诸多轻微犯罪行为时,检察机关秉持着从宽处理的原则,给那些误入歧途却尚存良知、有悔改可能的人留下了“回头是岸”的空间。就拿一些青少年因年少懵懂而犯下的轻微盗窃、寻衅滋事等过错来说,若一概施以严厉的惩处,或许会让他们就此陷入人生的灰暗泥沼,难以自拔。检察机关依据实际情况,依法适用相对不起诉或者附条件不起诉,同时安排他们参与法治教育讲座、社区志愿服务等矫正活动。这不仅是对他们个体的救赎,更像是在社会这个大花园里,小心地扶起被风雨吹歪的幼苗,让其重新向着阳光茁壮成长,修复因一时过错而破损的社会关系。恰如古人云:“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从宽的举措给了这些犯错者改过的机会,让他们在宽容的法治环境中深刻反思、重塑自我,日后成为守法且传递正能量的社会成员。
而“严”则是法律威严的捍卫,有着“令在必信,法在必行”的坚决。对于那些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暴力犯罪以及涉黑涉恶等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犯罪行为,检察机关绝不心慈手软。他们利剑出鞘,严格依法快捕快诉,确保犯罪分子能迅速被绳之以法。比如在打击那些长期盘踞在基层、鱼肉百姓的黑恶势力时,检察机关深挖犯罪根源,不放过任何一个作恶链条上的环节,坚决将其一网打尽。这种严厉打击,是对受害者权益的有力维护,是对公平正义的高声呐喊,如同为社会筑牢了铜墙铁壁,让人民群众可以安心地行走在阳光下,震慑着那些心怀不轨之人,使其不敢轻易越雷池一步,从而保障了社会秩序的井然有序,让法治的尊严高高飘扬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宽严相济并非简单的“宽”与“严”的机械拼凑,而是一种有机融合、动态平衡的司法智慧。在具体的司法办案过程中,它根据案件性质、犯罪主体特征以及犯罪所处阶段等诸多因素灵活运用。例如在处理共同犯罪案件时,对于主谋策划、主观恶性深重的主犯,严格按照法律予以重罚;而对于那些被裹挟、被动参与,且有悔罪表现的从犯,则视情况给予适当从宽处理。并且,这种宽严还存在着合理的监督与调整机制,若被从宽对待者未能履行应尽义务或者再次触犯法律,司法的天平便会适时向“严”的一端倾斜,以保证法律实施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宽严相济的检察理念,让法律在实施中既有力度又饱含温度,它在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其润泽下,社会将少一些戾气,多一些祥和,人们在敬畏法律的同时,也能感受到法律对人性的关怀,进而促进整个社会朝着文明和谐的方向稳步迈进,筑牢社会长治久安的坚实根基。
可以说,随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不断落地生根,宽严相济理念必将绽放更璀璨的光彩,绘就社会更加美好的文明和谐画卷。(杜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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