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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教育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2025-02-24 09:00 来源: 新京报 编辑:玖柒六 浏览量:0
新京报讯 近日,教育部印发《教育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文件指出,本办法所称的教育信息化标准是指教育信息化领域的教育行业标准,属推荐性标准,包含教育信息化设施与设备标准、软件与数据标准、运行维护与技术服务标准、教育网络安全标准、教育信息化业务标准、数字教育资源标准、师生数字素养标准等。

文件包含总则、工作职责、标准立项、组织制定、标准实施、附则等六章共三十四条内容。根据该文件,教育信息化标准由教育部组织制定并批准颁布。教育信息化主管司局作为教育信息化标准管理部门,负责教育信息化标准的制修订、实施、复审、监督等管理工作,推动成熟适用的教育行业标准向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转化。

文件要求,教育信息化标准计划项目的执行期一般不超过18个月,修订项目和国际标准采标项目的执行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教育信息化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十日。

编辑 王硕

校对 赵琳

原文地址:https://www.bjnews.com.cn/detail/17401252671683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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