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讯快评丨当以“拾金不昧被开除”为鉴
当以“拾金不昧被开除”为鉴
近日,辽宁大连紫航海鲜大饭店原保洁员宋大姐称,1月28日,她在工作中捡到2万现金,现场寻失主无果便交给前台。几日后,自己得知仍无人认领就报了警。随后,店长给宋大姐所属的第三方公司领导打电话。公司领导得知其为寻失主选择报警后,决定将其开除。此事在社交媒体引发热议,网友纷纷表示,这是个黑店吧!愤怒的网友还到大众点评app找到当事饭店主页,狂打一星差评。(2月26日《济南时报》)
当下,是现金与网络支付共存的时代,不少群众还是习惯于用现金,于是便有了丢钱、拾金的现象。辽宁省大连市某海鲜店的一名保洁员,一不留神就捡到了2万元现金,也就有了后来的轰动。
宋大姐寻找事主无果后,便将2万元现金交给前台,饭店及第三方公司不仅没有对她提出任何表扬奖励的只言片语,而且还因为她报警找失主,决定将她开除,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各地正在大力弘扬,不少地方的做法是给予表彰奖励,宋大姐捡到2万元巨金的行为就是拾金不昧,同时宋大姐选择报警的行为,是想尽快让失主领会遗失的现金,是急失主所急、想失主所想,这种行为体现心灵美、行为美,理应得到饭店员工、第三方公司的肯定。
但是,饭店与第三方公司却以“捡到的钱归店里管,宋大姐没有资格报警,因此给店里造成的损失要从她工资里扣”等为由将其开除。后来在全网的一片怒斥声中,当地警方介入调查,西岗区有关部门成立了专项调查组,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于1月27日查明情况,对宋大姐拾金不昧行为属实,予以褒奖,为她推荐了新的岗位,并对公司一场网络舆情终于尘埃落定。
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我们对于这种现象当引以为鉴,作为我们开展工作的一面镜子。“拾金不昧被开除”照出了一些问题。
真善美不是人人都有的高尚品格,不少人的心地还存在阴暗面,拾金不昧是公序良俗,符合优秀员工的标准,不论是哪家公司,都应该给予表扬奖励,想不到这家海鲜店以及第三方公司均一致决定给予开除,照出了一些公司管理人员的思想品德已被铜臭味泯灭了的丑恶;
保洁工做了好事,有利于失主减少经济损失,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是一件依法履行公民权利义务的大好事,反倒被公司管理人员认为对公司不利、影响不好,对保洁工这种弱势群体,公司是想开除就开除,纯粹不依法办事这件事照出了当前不少人法治意识还相当淡薄的问题;
保洁工所在的海鲜店、第三方公司在内的两家公司,竟然为了一己之私,作出错误的决定,让做好事的人失去工作、伤心流泪,两家公司的行为均有悖于法律法规、有悖于精神文明建设,而且还只是对公司管理人员错误言语进行批评教育,没有对公司违反劳动法的违法行为进行追究,这件事,照出了当地在加强公司管理人员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加强法治建设方面力度不够的问题。
如果不是网络的强大力量,宋大姐被错误地开除也可能也就默默地开除了。从保洁员拾金不昧被开除,到保洁员得到当地职能部门的表彰奖励、重新推荐岗位,我们看到了网络正能量的威力,看到了这个整个社会人心向善的一面,看到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成就,令人欣慰。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我们要以“拾金不昧被开除”事件为镜鉴,在日常工作对我们的工作查漏补缺,尽可能避免类似事件发生,一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引导,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褒扬好人好事、鞭笞错误行为,让更多的人都成为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人、实践者、受益人,遏止“好人没有好报”的现象发生;二要加强法治建设,大力开展“八五”普法行动,让全体公民特别是公司人员、从业人员都成为知法、懂法、守法公民,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三要注重情况收集,对于负面舆情要及时、果断、有力处置,对存在错误行为人要顶格处理,避免错误行为发酵。(蜀西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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